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

尊主為聖(撒母耳記上第五、六章)

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那時有五萬人在那裡(原文作七十人加五萬人)。百姓因耶和華大大擊殺他們,就哀哭了。伯示麥人說:「誰能在耶和華這聖潔的神面前侍立呢?這約櫃可以從我們這裡送到誰那裡去呢?」於是打發人去見基列耶琳的居民,說:「非利士人將耶和華的約櫃送回來了,你們下來將約櫃接到你們那裡去吧!」(撒母耳記上第六章19至21節



以色列人為對付非利士人,乃將約櫃從示羅搬到以便以謝,非利士人擄去約櫃後,卻將之搬到他們位於地中海五大城(6:17)之一的亞實突,與他們所拜的農神大袞(士16:21-23)放一在起供奉,以為約櫃既然神通廣大(5:4-8),乃可作大袞之副手(5:2約櫃放在它旁邊),可是第二天卻見它支離破碎的倒在約櫃面前,上帝更向非利士人施以「惡瘡」的刑罰,在他們誠心向耶和華獻上燔祭和平安祭賠罪後才得醫治。加上其後伯示麥人因擅觀約櫃、侵犯了上帝的神聖(6:19、20)而被擊殺,處處表明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加6:7)。我們身為基督徒,在心思意念行為上,都必須尊主為聖,凡事榮耀上帝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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