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方才造成;……他製造兩根銅柱,每根高十八肘,圍十二肘;又用銅鑄了兩個柱頂安在柱上,各高五肘。柱頂上有裝修的網子和擰成的鍊索,每頂七個。網子周圍有兩行石榴遮蓋柱頂,兩個柱頂都是如此。廊子的柱頂徑四肘,刻著百合花。兩柱頂的鼓肚上挨著網子,各有兩行石榴環繞,兩行共有二百。他將兩根柱子立在殿廊前頭:右邊立一根,起名叫雅斤;左邊立一根,起名叫波阿斯。在柱頂上刻著百合花。這樣,造柱子的工就完畢了。(列王紀上第七章1至22節)
上一章結束時提及所羅門用了七年建造聖殿,這一章一開始就指出他花了十三年建造自己的王宮,似乎意味着,他為自己比為上帝多用一倍時間,不但如此,他又特別為法老的女兒建一宮,把她從大衛城遷到宮中來(參3:1)。同時,户蘭是建造聖殿的總工程師,他母親是屬以色列拿弗他利支派的,父親卻是推羅人,最重要的是,他有智慧、聰明、技能,善於各樣銅作,這是所羅門知人善任的一個好例子,而户蘭在聖殿所造的兩條銅柱(15-22節),高10.2公尺,一名雅斤,意「上帝必堅立」,一名波阿斯,意「靠上帝而立」,可見他所作的,非只手工一流,心思同樣也一流,上帝願意使用對衪的事工有心志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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