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南北二王(列王紀上第十四章)

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他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列王紀上第十四章21至24節



這卷書由今日所讀第十四章開始,用同時記述南北二國的方法。本章上半寫北國耶羅波安和他的繼承人,下半章則記與他同一時期猶大國羅波安的事。耶羅波安的失敗,在於「耶和華從民中高舉他作以色列的王」(7節)而他卻「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上帝發怒,將耶和華丟在背後」(9節),因此,除了他的兒子亞比雅之外,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後都不能入土為安(11節),從(13節)可知,亞比雅是深受百姓愛戴的。至於所羅門王的兒子羅波安當政之時,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們列祖更甚(22節),以致讓埃及奪走耶和華殿和王宮的寶物也無能為力,可見不與上帝同行的人必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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