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戶到了耶斯列;耶洗別聽見就擦粉、梳頭,從窗戶裡往外觀看。耶戶進門的時候,耶洗別說:「殺主人的心利啊,平安嗎?」耶戶抬頭向窗戶觀看,說:「誰順從我?」有兩三個太監從窗戶往外看他。耶戶說:「把他扔下來!」他們就把他扔下來。他的血濺在牆上和馬上;於是把他踐踏了。耶戶進去,吃了喝了,吩咐說:「你們把這被咒詛的婦人葬埋了,因為他是王的女兒。」他們就去葬埋他,只尋得他的頭骨和腳,並手掌。他們回去告訴耶戶,耶戶說:「這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提斯比人以利亞所說的話,說:『在耶斯列田間,狗必吃耶洗別的肉;耶洗別的屍首必在耶斯列田間如同糞土,甚至人不能說這是耶洗別。』」(列王紀下第九章30至37節)
以色列亞哈王之妻耶洗別一生窮凶極惡,不但使全國成為拜偶像之邦,而且儲心蓄慮藐視、對付上帝的僕人,先知以利沙看出事態嚴重,乃吩咐一門徒用迅速的手法膏耶户作王,要他擊殺亞哈全家,又說明「好在耶洗別身上伸我僕人眾先知和耶和華一切僕人流血的寃」(7節)。同時,耶户所提及耶洗別的淫行(22節)是指她棄絕耶和華,引進巴力的敬拜,要知道:宗教上的背信是淫行,巴力祭祀儀式上更提倡淫亂,雖然耶洗別仍然照一貫手法虛張聲勢(30節)又出言威脅(31節),但仍逃不了懲罰,是由於她對先知以利亞多年前的預言置若罔聞(王上21:23)。一個人不悔改,只會在罪惡上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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