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列王紀下第十二章4至8節)
「約阿施在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期間),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12:2),這經節說明了猶大王約阿施一生的行事軌跡,由於他登位的時候才七歲,大祭司耶何耶大收藏了他又膏他作王,最重要的是用耶和華上帝的準則教導他,所以他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可是耶何耶大一死,約阿施開始聽信親亞舍拉偶像的顧問的話,使猶大國惹耶和華上帝的忿怒(代下24:17、18),更甚者不念耶何耶大輔佐之恩,居然用石頭打死責備他的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代下24:20-22),以致他的臣僕不滿他的作為,起來背叛他並在宮中殺了他,「忠言(神僕之言)逆耳」,毁了他四十年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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