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耶穌說:『你要什麼呢?』他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馬太福音第二十章20至23節)
當主耶穌再一次預言自己將受難和復活的時刻(17-19節),約翰、雅各兩兄弟卻要求坐高位,惹來其他十個門徒的惱怒(可10:41),此乃屬世權位之爭。主耶穌除了表現出慈愛從容之外,還提及「杯」的問題:「杯」是「份」 的意思,是上帝安排每一個自己必須接受的人生,包括福或禍,例如詩篇11:6;以賽亞書51:17;啟示錄14:10中的「杯」是指‘上帝的義怒’,詩篇23:5的‘福杯’。此處(23節)是指門徒為主名而「受苦的杯」(比對馬太福音26:39指主代世人受死之「杯」)。事實上,他們說:『我們能。』:其後雅各成了門徒中第一位殉道者(徒12:2),這是他的份;而約翰雖然是十二個使徒中唯一沒有殉道者,但他的份卻是在他有生之年不斷地在屬靈生命中的操練:晚年被充軍於拔海島,又被教會牧養事工壓得喘不過氣,比殉道可能更不遑多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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