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不害掃羅(撒母耳記上第廿四章)

掃羅追趕非利士人回來,有人告訴他說:「大衛在隱基底的曠野。」掃羅就從以色列人中挑選三千精兵,率領他們往野羊的磐石去,尋索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到了路旁的羊圈,在那裡有洞,掃羅進去大解。大衛和跟隨他的人正藏在洞裡的深處。跟隨的人對大衛說:「耶和華曾應許你說:『我要將你的仇敵交在你手裡,你可以任意待他。』如今時候到了!」大衛就起來,悄悄地割下掃羅外袍的衣襟。隨後大衛心中自責,因為割下掃羅的衣襟;對跟隨他的人說:「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大衛用這話攔住跟隨他的人,不容他們起來害掃羅。掃羅起來,從洞裡出去行路。(撒母耳記上第廿四章1至7節



掃羅殺大衛之心從未稍停,當他剛趕走非利士人,立即又尋索大衛。在隱基底曠野山洞中的情况中,正是大衛取掃羅之命,以致今後不須要作亡命之徒並瞬即成為以色列王的大好機會,結果他卻沒有如此任意妄為,乃是因為「我的主,乃是耶和華的受膏者;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華的受膏者」(6節),這是大衛做人的原則,他不但不乘人之危,並且稱掃羅為「我主」「我王」(8節),「我父」(11節),其後掃羅不得不親口承認「大衛比自己公義」,又肯定「以色列國必堅立在大衛手中」。我們作為基督徒,必須尊重耶和華所設立的領袖,正如大衛不用自己的方法,去否定耶和華的受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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