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利士人觀看,見了大衛,就藐視他;因為他年輕,面色光紅,容貌俊美。非利士人對大衛說:「你拿杖到我這裡來,我豈是狗呢?」非利士人就指著自己的神咒詛大衛。非利士人又對大衛說:「來吧!我將你的肉給空中的飛鳥、田野的走獸吃。」大衛對非利士人說:「你來攻擊我,是靠著刀槍和銅戟;我來攻擊你,是靠著萬軍之耶和華的名,就是你所怒罵帶領以色列軍隊的神。今日耶和華必將你交在我手裡。我必殺你,斬你的頭,又將非利士軍兵的屍首給空中的飛鳥、地上的野獸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撒母耳記上第十七章42至46節)
在今明兩天所讀這兩章,有不少在文字上的難處。(一)在(16:19-23,請翻閱《聖經》)說掃羅召大衛來彈琴,因喜愛他成為為他拿兵器的人。可是到了第十七章,當國家在危難之時,大衛竟不在營中,他到軍營來只是給哥哥們帶來食物,並將他們的生活情况報告父親。不但兄長們以為大衛不配拿兵器,連掃羅和押尼耳竟也認不出他是誰。(二)本章12-14所記載的,在上一章己經讀過。(三)下一章9、10兩節與上文下理不相接,當時掃羅不會那麼憎恨大衛,又在13節將他「升官」。(四)(18:19)說米拉給亞得列為妻;(撒下21:8)又說米甲給亞得列生五個兒子。在未答這些問題之前,請記住:掃羅因一句話(8節)憎恨大衛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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