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1至7節)
大衛是以色列諸王中最合上帝心意的王之一,在犯了姦淫及謀殺之罪後,雖然悔過(讀詩篇第五十一篇可以知道他的誠意),仍要為所犯的罪償還四倍(6節):(1)拔示巴為他所生之子死了(本章15-23節);(2)兒子暗嫩姦污了妹妹他瑪(撒下13:1-22);(3)另一子押沙龍又為他瑪之事殺了暗嫩(撒下13:28);(4)又一兒子亞多尼雅竟求大衛晚年暖身童女亞比煞為妻而被所羅門所殺(王上2:19-25)。跟着以後的日子,家庭失控(撒下13至18章),國事失敗(撒下19、20章),可見《聖經》的記載絕不隱惡揚善。同時,更肯定的是,除基督以外,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的王、也沒有一個不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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