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6日 星期五

臨別贈言(二)(約書亞記第廿四章)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第廿四章14、15節



《約書亞記》眾支派的集合地是在示劍,而非慣常的吉甲和示羅,顯然不是約書亞的決定,因第1節說:「他們就站在上帝面前」。同時約書亞的臨別贈言主要在教導以色列民,他要把握最後的機會讓他們揀選所事奉的神!自己去揀選是一種權利,基督徒卻願意將此權利交給上帝,因為自己隨心所欲作揀選或由別人代揀選,通常是弊端多多。揀選耶和華意味著事奉一位不容許有別的神明在祂面前出現的上帝,因為祂是一位聖潔與忌邪的真神。另一方面,在約書亞和他那一代的領袖們死去後,以色列人也忘記了「事奉耶和華」莊嚴的承諾,我們身為這一代的基督徒家長、教會領袖,有責任教導後人代代相承地「事奉耶和華」。

2014年5月14日 星期三

臨別贈言(一)(約書亞記第廿三章)

約書亞說:「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你們是一心一意地知道,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都應驗在你們身上了。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的一切福氣怎樣臨到你們身上,耶和華也必照樣使各樣禍患臨到你們身上,直到把你們從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除滅。你們若違背耶和華你們神吩咐你們所守的約,去事奉別神,叩拜他,耶和華的怒氣必向你們發作,使你們在他所賜的美地上速速滅亡。」(約書亞記第廿三章14至16節



《約書亞記》第廿三及廿四章是約書亞這位領袖的臨別贈言,從這卷書的歷史觀點來看,第廿三應放在廿四章後面,這樣與前面幾章更有連貫。這一章約書亞首先以與仇敵過往的戰爭作話題,表達對上帝的確信;其次他表達上帝的子民與「那些在你們中間所剩下的國民」攙雜、通婚的擔心。在最後四節中,「美地」這詞語連續出現,是耶和華上帝經常用之鼓勵祂的子民積極的用詞(此刻請細讀細嚼《申命記》八章7至10節),事實上,從《創世記》開始,耶和華上帝不斷聲明祂賜給我們的都是好的、美的,可惜我們自己從別的選擇中將好的、美的攙雜了,因而失去對上帝的確信,約書亞的臨別贈言正給予我們題醒。

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祭壇為証(約書亞記第廿二章)

……所以我們說:『日後你們對我們,或對我們的後人這樣說,我們就可以回答說,你們看我們列祖所築的壇是耶和華壇的樣式;這並不是為獻燔祭,也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作你我中間的證據。』我們在耶和華我們神帳幕前的壇以外,另築一座壇,為獻燔祭、素祭,和別的祭,悖逆耶和華,今日轉去不跟從他,我們斷沒有這個意思。」(約書亞記第廿二章28、29節



「只要切切的謹慎遵行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誡命律法,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行他一切的道,守他的誡命,專靠祂,盡心盡性事奉祂」(5節),這一節描寫出對上帝情感和行動上的表達,那是愛父神的意義,其中有感情的依附和忠心不移的意念。同時,在下半章(10至34節)中,我們可以欣賞到約但河東西兩岸弟兄令人喜悅的對話,其中一方是作公開地詢問,另一方也公開地温和地回答:「…因此我們說,不如為自己築一座壇,不是為獻燔祭,不是為獻別的祭,乃是為你我中間,和你我後人中間作証據,…免得你們的子孫日後對我們的子孫說,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這種解決彼此間誤會的方法,值得我們學習。

2014年5月9日 星期五

設立逃城(約書亞記第廿、廿一章)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著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裡,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裡;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他要住在那城裡,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約書亞記第廿章1至6節



《約書亞記》第廿及廿一章所記之城雖然涉及不同的支派,但這兩章的內容卻有密切的連繫,在《民數記》第卅五章記載了摩西對誤殺及蓄意殺人的情况作了詮釋,而在這裡約書亞卻加以執行。所有法治的國家,都嘗試將誤殺與蓄意殺人的情况畫分界線,無論我們對於執行死刑贊成與否,逃城的設立可以給雙方面對事實處理該案件,「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20:9)。同時,第廿一章對第十四章3至4節的記載作補充,而利未支派不是《約書亞記》所載十二支派之一,但他們從各支派所提供的48座城中,有6座城是逃城(請在21章中找),平添了他們保護的責任。

2014年5月7日 星期三

中部山地(約書亞記第十八、十九章)

以色列的全會眾都聚集在示羅,把會幕設立在那裡,那地已經被他們制伏了。以色列人中其餘的七個支派還沒有分給他們地業。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你們每支派當選舉三個人,我要打發他們去,他們就要起身走遍那地,按著各支派應得的地業寫明(或作:畫圖),就回到我這裡來。他們要將地分做七分;猶大仍在南方,住在他的境內。約瑟家仍在北方,住在他的境內。你們要將地分做七分,寫明了拿到我這裡來。我要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為你們拈鬮。利未人在你們中間沒有分,因為供耶和華祭司的職任就是他們的產業。迦得支派、流便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在約但河東得了地業,就是耶和華僕人摩西所給他們的。」(約書亞記第十八章1至7節



 《約書亞記》第十八章與第十九章的記載突然有了改變,將本卷一切行動的基地,由吉甲(14:6)移到中部山地的示劍與伯特利之間的示羅,此地的重要性一直延至第廿二章結束。同時,在(18:1-10)再强調用「拈鬮」分地的方法:拈鬮並不是把事情的決定用類似抽籤的方式任由命運安排,而是在「耶和華面前」一種神聖行動(18:1、10),箴言明說:「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根據歷代志上廿四至廿六章的記載:各種神聖的職位,是用掣籤的方法交給各不同的祭司家族,在(尼11:1、2)中,百姓也樂意接受;到了《新約》,使徒在謹慎禱告後,用搖籤選出馬提亞(徒1:23-26),我們行事決定權仍在主手中。

2014年5月5日 星期一

約瑟子孫(約書亞記第十六、十七章)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按著宗族所得的,記在下面: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亞達到上伯和崙;往西通到北邊的密米他,又向東繞到他納示羅,又接連到雅挪哈的東邊;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又到拿拉,達到耶利哥,通到約但河為止;從他普亞往西,到加拿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約書亞記第十六章5至8節



《約書亞記》第十六章至第十七章是將有關以法蓮及瑪拿西的主要資料,分別記載於(16:5-8)及(17:7-9)。但是有關權利的細節及部分承諾,乃以約瑟家族作中心。在約瑟家族代表與約書亞之間的對話中(17:14-18),我們明白到由於約瑟家族人數眾多(分地多少是根據人數而定),於是用「獨一無二」分配,約書亞說:「你們如果族大人多,嫌以法蓮山地窄小,就可以上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之地,在樹林中砍伐樹木」(17:15),並且有信心的說:「山地也要歸你,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靠近之地必歸你;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記着:活在世上的基督徒,還須靠主繼續打屬靈的仗。

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猶大之邑(約書亞記第十五章)

猶大支派按著宗族拈鬮所得之地是在儘南邊,到以東的交界,向南直到尋的曠野。他們的南界是從鹽海的儘邊,就是從朝南的海汊起,通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上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過希斯崙,上到亞達珥,繞到甲加,接連到押們,通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這就是他們的南界。東界是從鹽海南邊到約但河口。北界是從約但河口的海汊起,上到伯曷拉,過伯亞拉巴的北邊,上到流便之子波罕的磐石;……(約書亞記第十五章1至6節



在上一章(第十四章)還指出約書亞分地,是由代表團協助,而產業的分配是由拈鬮方式進行。同時又解釋到,利未人負有神聖的職務,他們沒有自己的產業,卻可在世俗弟兄們管理的城邑和草原上有份。《約書亞記》後半部給予猶大首要的地位,而且對她有詳盡的描述。本章1至12節記載猶大支派的疆界,20至62節介紹國土的綱要及各地點的名單,現代地理學家研究出這地是產金礦及其他礦物之區。最後,不可忘記迦勒將巨人亞衲的後代趕出希伯崙的努力(14節),迦勒是以色列的精神領袖(請再讀民14:24申1:36),他與約書亞過約但河時排除以色列人畏懼的心,他終於得到希伯崙為業,其後希伯崙成為大衛王首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