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全會眾都聚集在示羅,把會幕設立在那裡,那地已經被他們制伏了。以色列人中其餘的七個支派還沒有分給他們地業。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給你們的地,你們耽延不去得,要到幾時呢?你們每支派當選舉三個人,我要打發他們去,他們就要起身走遍那地,按著各支派應得的地業寫明(或作:畫圖),就回到我這裡來。他們要將地分做七分;猶大仍在南方,住在他的境內。約瑟家仍在北方,住在他的境內。你們要將地分做七分,寫明了拿到我這裡來。我要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為你們拈鬮。利未人在你們中間沒有分,因為供耶和華祭司的職任就是他們的產業。迦得支派、流便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在約但河東得了地業,就是耶和華僕人摩西所給他們的。」(約書亞記第十八章1至7節)
《約書亞記》第十八章與第十九章的記載突然有了改變,將本卷一切行動的基地,由吉甲(14:6)移到中部山地的示劍與伯特利之間的示羅,此地的重要性一直延至第廿二章結束。同時,在(18:1-10)再强調用「拈鬮」分地的方法:拈鬮並不是把事情的決定用類似抽籤的方式任由命運安排,而是在「耶和華面前」一種神聖行動(18:1、10),箴言明說:「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16:33),根據歷代志上廿四至廿六章的記載:各種神聖的職位,是用掣籤的方法交給各不同的祭司家族,在(尼11:1、2)中,百姓也樂意接受;到了《新約》,使徒在謹慎禱告後,用搖籤選出馬提亞(徒1:23-26),我們行事決定權仍在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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