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士師記第二章1至15節)
本章再題到約書亞那一代的領袖們離世後,跟着的世代興起,他們竟然「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10節),以致「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巴力」(11節),而14至19節正是士師時期的摘要,「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14節),每逢以色列人不喜歡那種對耶和華上帝莊嚴的敬拜而去隨從淫亂腐化的生活,他們不但在上帝與他們中間的「約」中失了關係,同時他們彼此之間也失卻了聯系,因為上帝與屬衪的人所之的「約」,含有類似婚約的觀念,在家庭中,夫妻的婚約一旦無效,整個家庭也跟着瓦解;同樣,我們若失去與上帝的關係,我們基督徒彼此的關係也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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