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觀看基甸,說:「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基甸說:「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耶和華對他說:「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基甸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與我說話的就是主。求你不要離開這裡,等我歸回將禮物帶來供在你面前。」主說:「我必等你回來。」(士師記第六章14至18節)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裡七年」(1節),這是懲罰以色列人犯罪的方法。當他們窮途末路之時就求告耶和華,祂立即派使者去選召基甸作他們的拯救者,從(12節)與(14節)比對,「耶和華的使者」亦即耶和華,因此基甸之蒙召與摩西的被選,在上帝的眼中同樣重要,而基甸蒙召時,心中先求耶和華上帝賜平安(「耶和華沙龍」24節),踏上事主之路的第一步必然先拆毁素常拜的偶像,作個有決心戰勝撒但的「耶路巴力」(32節),隨着衪能力的賜予(「耶和華的靈降臨」34節)去完成任務。每個跟隨主的人,必須要有被衪選召→拆毁心中的偶像→靠主的靈行事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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