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日 星期三

約伯再答(約伯記第十九章)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的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作審判)。(約伯記第十九章22至29節



在約伯深感朋友(2-5節)、上帝(6-13節)、親戚(14節)、使女和外邦人(15節)、僕人(16節)、妻子(17節)、小孩(18節)、密友(19節)都離他而去,他立即返回上帝的面前。「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衪,親眼要看衪,並不像別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望眼欲穿」(25-27節)。約伯在人身上實在找不到出路,在猛醒回頭之下返回上帝懷抱中,是何等大的福氣。或許當日對‘救贖主’(主耶穌的降生、受死、復活)全無概念,但他以上帝作為懇求對象是他當時有把握的。今日主已為我們完成了救贖,我們在苦難中得救贖更是‘阿們、阿們’的。

2015年8月31日 星期一

比勒達言(約伯記第十八章)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你可以揣摩思想,然後我們就說話。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嗎?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他帳棚中的亮光要變為黑暗;他以上的燈也必熄滅。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因為他被自己的腳陷入網中,走在纏人的網羅上。圈套必抓住他的腳跟;機關必擒獲他。活扣為他藏在土內;羈絆為他藏在路上。……(約伯記第十八章1至10節



這比勒達第二次發言,他直接說明:惡人遭受苦難是行惡的証據,例如:「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5節);「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7節);「四面的驚嚇要使他害怕,並且追趕他的脚跟」(11節)。比勒達提醒並質問約伯:「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麼?」(4節),意即:「請問約 伯先生,你是不是自己認為是個特殊人物,連‘人有罪必受罰’這放諸天下而皆準的法則,也會因為你而改變呢?」最後,「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此乃不認上帝之人的下場」(21節)給予約伯極大思考的空間,在以後繼續討論的進程中,他逐漸見到前人未發現的新亮光。

2015年8月28日 星期五

約伯申訴(約伯記第十六、十七章)

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但現在神使我困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他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他的箭靶子。他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約伯記第十六章6至17節



本章與第十七章是約伯的申訴。他此刻有‘上帝和朋友都與他對立’的感覺。「上帝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11節)。同時他根據(創4:10)表達出「地阿,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18節),約伯是希望死後(當時他是孑然一身,且滿身生瘡,絕望至極),他的血會為他伸寃,正像亞伯無辜被害,可喜的是,他仍‘心中有神’:「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害要用血為自己伸寃一樣。不過與朋友辯白’一樣」(21節),他此刻求上帝自己作他的見証人和中保也盼望有一人代他辯白,當時他雖然不知道有一位拯救世人的主耶穌要來,但苦難幫助他去尋求這真理(參閱來2:9、10;14-16)。

2015年8月26日 星期三

友責約伯(約伯記第十五章)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智慧人豈可用虛空的知識回答,用東風充滿肚腹呢?他豈可用無益的話和無濟於事的言語理論呢?你是廢棄敬畏的意,在神面前阻止敬虔的心。你的罪孽指教你的口;你選用詭詐人的舌頭。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非是我;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約伯記第十五章1至6節



在《約伯記》第三至十四章共十二章經文中,約伯和他三個朋友以利法、比勒達、瑣法作了第一回合的辯論:其間以利法强調了上帝道德上的完美;比勒達堅持上帝的公正;而瑣法則指出上帝的無所不知,約伯在給他們的回應中,一直為自己的無端端受苦而自辯,在尚未有結論之際,他們四人再展開第二回合的辯論(第十五至廿一章),此一回合戰况更激烈:以利法責備約伯妄言己義(5-6節);比勒達則認為惡人必受禍(18:5);瑣法則乾脆下了一個結論:惡者終必滅亡(20:5),自此之後,瑣法在第三回合中,就緘默不語了。

2015年8月24日 星期一

約伯回答(三)(約伯記第十四章)

惟願你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我只要在我一切爭戰的日子,等我被釋放(或作:改變)的時候來到。你呼叫,我便回答;你手所做的,你必羨慕。但如今你數點我的腳步,豈不窺察我的罪過嗎?我的過犯被你封在囊中,也縫嚴了我的罪孽。(約伯記第十四章13至17節



本章約伯繼續去答覆三個朋友:(三)藉此機會哀嘆人生苦短(13:28至14:22)。他認為:「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1節),就「求祢轉眼不看他,使他得歇息,直等他像(被)雇的工人完畢他的日子」(6節)意思是說:人生苦短,世間也沒有完人,上帝何不讓世人享樂這短暫生命,反而要求人沒有過犯呢?「水流消磨石頭,(山洪沖去)所流溢的,洗去地上的塵土;袮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19節),這裡約伯只能憑自己有限的智慧去體會,認為人所以沒有盼望是上帝不加理會的的結果,乃因當時上帝的救贖計劃還未完全啓示給世人,可見今日我們所得的啓示和所蒙救贖的恩是何等的大呢!

2015年8月21日 星期五

約伯回答(二)(約伯記第十三章)

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稓嗎?你按罪狀刑罰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約伯記第十三章20至28節



本章約伯繼續去答覆三個朋友:(二)既嘲笑三個朋友所言的空洞,又決意與上帝講理:「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4、5節)「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上帝理論」(3節)。同時,約伯認為上帝可以容許他陳詞,已經是一大收穫「……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衪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衪面前」(15、16節)。事實上,約伯到此時此刻還未明白這次受苦對他有比刑罰罪惡更深一層的意義,因而得不到真正答案,因此他求上帝收回衪的刑罰(21節),並回答他心中不解的問題(22節)。

2015年8月19日 星期三

約伯回答(一)(約伯記第十二章)

約伯回答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但我也有聰明,與你們一樣,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呢? 我這求告神、蒙他應允的人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安逸的人心裡藐視災禍;這災禍常常等待滑腳的人。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約伯記第十二章1至6節



《約伯記》第十二至十四三章是約伯對瑣法的答覆,他對瑣法向他無禮責備作出激烈的反擊,甚至對瑣法反脣相稽,說他自以為世上智慧全集於一身,他若死了,世間智慧也會跟着消失,並指出沒有受過苦的人不能回答他的問題。約伯的答覆又分三段:(一)對三個朋友自以為是的態度甚為不滿,但承認上帝的智慧與全能(2-25節)「但我也有聰明,與你們一樣,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呢?」(3節)「……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作成的呢?」(7-9節)。自詡有學問、有見識的人都必成為愚笨(17-19節);就算一時興旺的邦國也成廢墟,唯有上帝的權能永遠長存(2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