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說話,憂愁仍不得消解;我雖停住不說,憂愁就離開我嗎?但現在神使我困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主發怒撕裂我,逼迫我,向我切齒;我的敵人怒目看我。他們向我開口,打我的臉羞辱我,聚會攻擊我。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他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他的箭靶子。他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他破裂我的肺腑,並不留情,把我的膽傾倒在地上,將我破裂又破裂,如同勇士向我直闖。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約伯記第十六章6至17節)
本章與第十七章是約伯的申訴。他此刻有‘上帝和朋友都與他對立’的感覺。「上帝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11節)。同時他根據(創4:10)表達出「地阿,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18節),約伯是希望死後(當時他是孑然一身,且滿身生瘡,絕望至極),他的血會為他伸寃,正像亞伯無辜被害,可喜的是,他仍‘心中有神’:「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害要用血為自己伸寃一樣。不過與朋友辯白’一樣」(21節),他此刻求上帝自己作他的見証人和中保也盼望有一人代他辯白,當時他雖然不知道有一位拯救世人的主耶穌要來,但苦難幫助他去尋求這真理(參閱來2:9、1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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