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 星期一

比勒達言(約伯記第十八章)

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你可以揣摩思想,然後我們就說話。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嗎?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他帳棚中的亮光要變為黑暗;他以上的燈也必熄滅。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因為他被自己的腳陷入網中,走在纏人的網羅上。圈套必抓住他的腳跟;機關必擒獲他。活扣為他藏在土內;羈絆為他藏在路上。……(約伯記第十八章1至10節



這比勒達第二次發言,他直接說明:惡人遭受苦難是行惡的証據,例如:「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5節);「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7節);「四面的驚嚇要使他害怕,並且追趕他的脚跟」(11節)。比勒達提醒並質問約伯:「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麼?」(4節),意即:「請問約 伯先生,你是不是自己認為是個特殊人物,連‘人有罪必受罰’這放諸天下而皆準的法則,也會因為你而改變呢?」最後,「不義之人的住處,總是這樣。此乃不認上帝之人的下場」(21節)給予約伯極大思考的空間,在以後繼續討論的進程中,他逐漸見到前人未發現的新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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