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1日 星期五

撒拉夏甲(創世記第廿一章)

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創世記第廿一章1至7節


撒拉曾為上帝答應她年老得子而暗笑(創世記18:12),今日又為上帝的信實而喜笑(本章6節),其後卻為了以實瑪利對她戲笑(9節)而發怒,按當時風俗,婢女若已正式被納為妾且為主母生子是不可以被逐的,亞伯拉罕因此憂愁起來(11節)。上帝為此向他吩咐兩件事:其一叫他聽從妻子,因為「從以撒生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其二以實瑪利的後裔也必自成一國,因為他也是他所生的。夏甲帶着十五歲(參創世記17:25)大的兒子逃亡,幾乎因缺乏食水而死(16節),上帝立即施予拯救。人的過失與紛爭,不能攔阻神的慈愛與信實。再者,連外邦人也知道,凡我們做的事,都有上帝的保佑(本章22節,請翻閱《聖經》)。

2013年5月29日 星期三

戀世滅亡(創世記十九:1至廿:18)

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什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作: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創世記十九:12-14


所多瑪城罪大惡極,從他們呼叫羅得將家中客人(天使)交出讓他們任意妄為(與行淫有關,當時此城已陷入同性戀之罪惡)可見一斑,而羅得身為屬神的人,卻因為久居此罪惡之城,正所謂「與惡人交,如入鮑魚之市,久而不聞其臭」,竟提議將自己女兒交給他們作惡(本章8節,請翻閱《聖經》),使我們再一次有所警惕。上帝雖然對羅得一家格外憐憫,派兩個天使從這即將滅亡之城拯救他們(本章12節),然而他女婿們以他嚴重的警告作戲言;連羅得自己與妻女也需要天使用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到瑣珥,其妻最後也因貪戀世界而滅亡(26節)。至於其後二女用自己方法延續父家後代所生摩押、亞捫二族,成了以色列人日後之禍患,而亞伯拉罕之故技重施(廿章、參閱12:10-20),可以看見他的軟弱。

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

為人代求(創世記第十八章)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世記第十八章20-33


上一章結尾(17:23-27)亞伯拉罕全家不分老幼主僕同以受割禮,作為「人與神立同一個約」的記號,有人同意這是舊約‘教會’的誕生,與新約聖靈降臨教會誕生(徒二章)相輝映。其後耶和華上帝向亞伯拉罕夫婦顯現,切實地告訴他們明年此時必生一個兒子,撒拉以常人的心態和限制面對上帝的應許,祂卻用人只要有信心,「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18:14)作回應,我們身為天父的兒女,是否對此也有所學習?至於亞伯拉罕為罪惡滔天的所多瑪城代求的心志與舉動,一方面讓我們學習到為世人代求的愛心與行動,另方面提醒我們要順服上帝的旨意和主權,他雖然為那城逼切代求,同時也摸到神的心意,不致流於妄求(32、33)。

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屬靈名字(創世記十六:1至十七:27)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他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他,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他,他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創世記十七:1-16


由於亞伯蘭年紀老邁(創世記十六章16節),自覺耶和華神賜他後裔無數的應許遙不可及,惟有照自己家鄉迦勒底的風俗、按妻子的提議納婢夏甲為妾開始生育大計,及至夏甲懷孕,撒萊又容她不下逼她逃亡,在上帝看顧下(16:7-14)生了以實瑪利(意「上帝聽見」),可見我們的神不偏待人,以實瑪利就是巴勒斯坦人的祖先,亞伯蘭用自己的方法行事,竟延禍世世代代,直到今日,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人彼此相殘仍未有和解跡象。上帝叫亞伯蘭改名亞伯拉罕(意「多國之父」),撒萊易名撒拉(意「多國之母」),再一次對他們倆肯定祂的應許,就是「後裔無數是指他倆所生的兒孫及其後代,此福份別人不可代取」。

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驚人黑暗(創世記十四:1至十五:21)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耶布斯人之地。」(創世記十五:12-21


羅得選擇住在繁華罪惡之城遇上戰爭,正危急之際亞伯蘭立即施予援手,雖然只帶三百一十八人卻凱旋而歸,並得麥基洗德祝福,麥基洗德是至高上帝的祭司給他祝福(希伯來書7:1)。其後亞伯蘭以獻祭蒙上帝悅納之經歷肯定必得應許之地(本章8、17),耶和華上帝告訴他以色列民要在埃及為奴四百年(出埃及記12:40記實數430年)直到第四代,迦南人罪惡滔天至上帝無法容忍之時,祂會驅走他們並將那地賜亞伯蘭為業。「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就拯救他)(6節)」,這是《聖經》第一次指出人因「信」就可以「得救」(被上帝稱為義,因信稱義也,參羅馬書第五章)。

2013年5月20日 星期一

骨肉不可相爭(創世記第十三章)

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記第十三章5至13節


人與人之間的相爭其中原因之一是從財物多所引發(本章2、5、6節),縱使主人相安無事,僕人之間也會發生問題(7節),此時亞伯蘭立即起來解決彼此間的不和,他的目標和方法是:1.骨肉不可相爭(8節);2.雙方應各有發展空間(9節上);3.讓對方先選定去向(9節下)。羅得以常人佔盡便宜的心態不計後果盲目去選擇前面的道路(11、13節),從表面看來,亞伯蘭吃了大虧,而事實上耶和華上帝卻大大賜福給他:「凡你所看見的地方,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當我們選擇前面當走的路時——無論是學業、工作、配偶、……,或大或小的事,有否只着眼目前的利益而沒有尋求上帝的旨意?

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因你得福(創世記十一:27至十二:20)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世記第十二章1至3節


亞伯蘭蒙耶和華上帝呼召離開故鄉吾珥,向北越過2500公里的迦南進發,實在是下了極大的決心,因為他領着全家並姪兒羅得一家離開了七十五年的生活習慣(本地)、人的力量所在(本族)、血緣所依(父家),最主要乃是他對上帝的順服,蒙福之餘他又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不過,當地剛踏入埃及時,人生路不熟,惟恐因妻子貌美(當時撒萊已65歲,可見人的美貌不受年齡限制)而被害,乃稱妻為妺(撒萊確是他的同父異母妺子創世記20:12),卻令埃及王法老全家因此惹禍。再者,「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十二:3)是指人類因亞伯蘭的後裔主耶穌的拯救而蒙福(讀加拉太書三:14-16)。

2013年5月15日 星期三

變亂口音(創世記十:1至十一:26)

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就是變亂的意思)。(創世記第十一章6至9節


依照上帝的計劃,使人類分散全地去治理(創世記九:19十一:8,請翻閱《聖經》):雅弗後裔從印度經歐洲,再由南北美洲到澳洲(Indo-Europian);含(是「黑」的意思)在非洲各國(詩篇105:23中「埃及」也稱作「含」),閃,希伯來人希伯,《聖經》論到閃的後裔,是將人類救贖的範圍的收窄作起點,宗族邦國由此開始(創世記十:32)。人類卻又用自己的方法,達到自己的目的:建一座城聚居(免得分散全地),建一座塔(巴別塔)通天(傳揚自己的名),前者是違背上帝的旨意,後者是顯出人的驕傲,耶和華神立即以「變亂口音」制止,否則如此下去,人類必重蹈覆轍陷入罪惡之中,這是天父慈愛和信實的表達。

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

挪亞之約(創世記第九章)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創世記第九章12至17


洪水之災過後,上帝將人類的生活秩序重整,但卻沒有絲毫改變祂的旨意,以對始祖亞當的心願再向挪亞複述一次,就是「你們是照上帝的形像造的;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治理這地」,並將原先只可吃蔬菜和果子的範圍擴大至可以以動物作食物(比較創世記一26-29九1-6)。上帝又與挪亞一家立約,不再用洪水滅世,並以「虹」作立約記號。
人類敗壞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隨從肉體的私慾」,其後挪亞因為喝醉了自己栽的葡萄園所釀的酒而放浪形骸,以致醜態畢露,他的幼孫迦南因父親含羞辱了自己的父親(本章23節)而受咒詛,而閃和雅弗的做法卻受祝福。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感恩之祭(創世記第八章)

於是挪亞和他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從方舟出來了。一切走獸、昆蟲、飛鳥,和地上所有的動物,各從其類,也都出了方舟。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世記第八章18至22節


在挪亞六百歲那年的二月十七日開始,大雨降下了四十天(創世記7:11、12),其後水浸大地一百五十天(創世記7:248:3),七月十七日方舟著陸在亞拉臘山(8:4),十月一日陸地顯露(8:5),十一月十日(當時以一個月為三十日計算)放出烏鴉(8:6-7),十一月十七日放出鴿子(8:8),十一月廿四日鴿子叼葉子返回(8:10-11),十二月一日鴿子一去無踪(8:12),挪亞六百歲零一歲一月一日地面恢復了原狀(8:13),二月二十七日,挪亞全家出方舟;屈指一算他們在方舟渡過了三百七十一天。挪亞全家向耶和華神為感恩而獻上的燔祭,馨香之氣蒙悅納之餘,祂不再因人咒詛地。今日,當我們向上帝獻上馨香的禱告感恩之祭,祂也必賜福地上的萬民。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進入方舟(創世記第七章)

正當那日,挪亞和他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並挪亞的妻子和三個兒婦,都進入方舟。他們和百獸,各從其類,一切牲畜,各從其類,爬在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一切禽鳥,各從其類,都進入方舟。凡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都一對一對的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凡有血肉進入方舟的,都是有公有母,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耶和華就把他關在方舟裡頭。(創世記第七章13至16節


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全家得上帝眷顧的觀念一直在《聖經》中延續,也是祂向世人施行拯救的呼喚,到了新約時代更為明顯,例如:迦拿的大臣因兒子的病得醫治全家都信了主(約翰福音4:53),義大利營的百夫長哥尼流全家都信了主(使徒行傳10:2、47),獄卒全家都信了主(使徒行傳16:31-34),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全家都信了主(使徒行傳18:8),在在顯出慈愛的天父對信徒全家得救的心意。在《新約》中有三處提及洪水滅世的應用:1.主耶穌以挪亞的日子與祂再來的情况相比(馬太福音24:37-39)。2.使徒彼得以洪水作水禮的預表(彼得前書3:19-21),3.希伯來書作者則說明挪亞是靠着信心得救的好榜樣(希伯來書11:7)。

2013年5月6日 星期一

義人挪亞(創世記第六章)

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的造,裡外抹上松香。……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創世記第六章


「人」越多,罪惡就越多,連那些倚靠上帝的人(神的兒子們)也去挑選外表誘人的屬世女子(人的女子)為配偶,因此,耶和華神的靈就不住在人裏面(比較創2:7),從那時起,人就走自己的路,第4節的「偉人」「英武有名」都是代表以自我為中心、不謙卑、不順服上帝、屬肉體的人類。天父在此時刻就揀選了挪亞一家成為衪施恩典、憐憫的對象,也藉此展示祂不滅絕人類的大愛。自此之後,上帝不斷在人類犯罪的歷史進程中,揀選屬祂的人,為要使我們在彎曲悖謬的世界中作鹽作光,並將耶和華神的慈愛向世人宣告,藉着我們的見証,使萬民因祂的慈愛憐憫得拯救。

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亞當後代(創世記第四章)

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
塞特。亞當生塞特之後,又在世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世記第四章3至24節


本章第2節提到我們被稱為「人」,記載人的公式是:先有名字和歲數,再記兒子的名字,以下是「就死了」,這正是告訴我們,自從人類犯罪之後,一生不論活了多久(洪水滅世前,人的壽命平均九百歲,洪水之後則由六百歲降至二百歲),最後都是同一結局。其中只有兩個人值得多記一筆:頭一個是以諾(22-24節),他的特點是過着正常的人生,生兒養女並與上帝同行,結果是未經死亡被天父接去。另一個是挪亞(29節),被稱為上帝的兒子,又被指定為祂們(「我們」是指三位一體真神,Majesty Plural)「操作」和「勞苦」(指整個造方舟的事工),以致罪惡被對付使耶和華神得安慰。

2013年5月1日 星期三

第一宗謀殺案(創世記第四章)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記第四章1至8節


人類犯罪的動機,其中之一是嫉妒,我們自己行得好必蒙上帝悅納,若行差踏錯就讓罪惡有機可乘(7節),甚至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所以不要輕看「順服上帝」的屬靈情操。該隱犯罪後,天父仍舊保護他(15節),可惜的是,雖然該隱的後代各有所長(16-22節),卻仍以自我為中心,到了拉麥一代,更顯出他的狂妄(23-24節),直至亞當之孫、塞特之子以挪士出世,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26節)。歷史告訴我們,人類違背上帝的情况正變本加厲,但在每一個關鍵時刻,上帝必興求起告耶和華的名的屬靈兒女,我們絕對不可向世界低頭(羅12:2),天父正使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