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

屬靈名字(創世記十六:1至十七:27)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他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他,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他,他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創世記十七:1-16


由於亞伯蘭年紀老邁(創世記十六章16節),自覺耶和華神賜他後裔無數的應許遙不可及,惟有照自己家鄉迦勒底的風俗、按妻子的提議納婢夏甲為妾開始生育大計,及至夏甲懷孕,撒萊又容她不下逼她逃亡,在上帝看顧下(16:7-14)生了以實瑪利(意「上帝聽見」),可見我們的神不偏待人,以實瑪利就是巴勒斯坦人的祖先,亞伯蘭用自己的方法行事,竟延禍世世代代,直到今日,以色列與巴勒斯坦人彼此相殘仍未有和解跡象。上帝叫亞伯蘭改名亞伯拉罕(意「多國之父」),撒萊易名撒拉(意「多國之母」),再一次對他們倆肯定祂的應許,就是「後裔無數是指他倆所生的兒孫及其後代,此福份別人不可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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