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0日 星期一

骨肉不可相爭(創世記第十三章)

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作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記第十三章5至13節


人與人之間的相爭其中原因之一是從財物多所引發(本章2、5、6節),縱使主人相安無事,僕人之間也會發生問題(7節),此時亞伯蘭立即起來解決彼此間的不和,他的目標和方法是:1.骨肉不可相爭(8節);2.雙方應各有發展空間(9節上);3.讓對方先選定去向(9節下)。羅得以常人佔盡便宜的心態不計後果盲目去選擇前面的道路(11、13節),從表面看來,亞伯蘭吃了大虧,而事實上耶和華上帝卻大大賜福給他:「凡你所看見的地方,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當我們選擇前面當走的路時——無論是學業、工作、配偶、……,或大或小的事,有否只着眼目前的利益而沒有尋求上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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