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
塞特。亞當生塞特之後,又在世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世記第四章3至24節)
本章第2節提到我們被稱為「人」,記載人的公式是:先有名字和歲數,再記兒子的名字,以下是「就死了」,這正是告訴我們,自從人類犯罪之後,一生不論活了多久(洪水滅世前,人的壽命平均九百歲,洪水之後則由六百歲降至二百歲),最後都是同一結局。其中只有兩個人值得多記一筆:頭一個是以諾(22-24節),他的特點是過着正常的人生,生兒養女並與上帝同行,結果是未經死亡被天父接去。另一個是挪亞(29節),被稱為上帝的兒子,又被指定為祂們(「我們」是指三位一體真神,Majesty Plural)「操作」和「勞苦」(指整個造方舟的事工),以致罪惡被對付使耶和華神得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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