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耶布斯人之地。」(創世記十五:12-21)
羅得選擇住在繁華罪惡之城遇上戰爭,正危急之際亞伯蘭立即施予援手,雖然只帶三百一十八人卻凱旋而歸,並得麥基洗德祝福,麥基洗德是至高上帝的祭司給他祝福(希伯來書7:1)。其後亞伯蘭以獻祭蒙上帝悅納之經歷肯定必得應許之地(本章8、17),耶和華上帝告訴他以色列民要在埃及為奴四百年(出埃及記12:40記實數430年)直到第四代,迦南人罪惡滔天至上帝無法容忍之時,祂會驅走他們並將那地賜亞伯蘭為業。「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就拯救他)(6節)」,這是《聖經》第一次指出人因「信」就可以「得救」(被上帝稱為義,因信稱義也,參羅馬書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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